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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退出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内所有矿山 为生态“让路”

记者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省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截至2018年底已经退出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的所有矿业权,退出矿业权面积1138平方千米,彻底解决了省域内矿业权和重点保护区重叠问题。

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煤炭生产区,2018年山西省原煤产量达到8.93亿吨。曾经的粗放开采对地下水破坏严重。有关部门曾经测算,山西省每采1吨煤要耗费2.4吨水,付出的环境代价十分沉重。

在山西临汾郭庄泉域保护区,产能270万吨/年的团柏煤矿已经停止生产,并被注销了采矿许可证。尽管这将使当地每年损失十几亿元GDP,但由于采煤严重破坏了岩溶地下水系统,当地政府还是对这座煤矿实行了永久性关闭。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2017年在督查中指出,尽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但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始终落实不到位,煤炭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已导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在桑干河、灵丘黑鹳、汾河上游、蔚汾河等省级自然保护区违规新立1宗、延续15宗矿业权,给生态造成了破坏。

根据整改要求,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方案,要求矿区范围与各类保护区全部重叠的矿山企业,由发证机关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与各类保护区部分重叠的矿山,要求矿山企业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扣除各类保护区重叠面积后的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周建春表示,截至2018年底山西共处置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矿业权310宗。其中,注销205宗,变更登记105宗,退出矿业权面积1138平方千米,彻底解决了山西省矿业权和重点保护区重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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