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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方山县:霍煤集团电坪煤矿安全事故涉嫌瞒报


日接到临汾市汾西县知情人举报:512号方山县霍州煤电集团店坪煤矿,井下发生安全事故,张华兵40岁,临汾市汾西县和平镇河里村人赔偿260万。

据了解霍煤集团店坪煤业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而是与死者家属私了,将事故瞒报。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违法成本低是瞒报不报的根本原因,店坪煤业无视国家法律规定,顶风而上,为了逃避相关法律责任,故意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视矿工生命如儿戏,希望当地主管部门能够履行职责,严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以保证矿工生命的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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